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申请流程】
受理
工作项目名称: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工作项目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
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