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4)

新劳动法2018-11-28才子老师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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