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摘要):
第六十一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者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一)收受贿赂的:(二)滥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
士兵服役期间的待遇
当前,义务兵津贴为800--1000元,士官的基本工资:下士第一年为2500元以上,中士第一年为3200元以上,上士第一年为4200元以上,四级军士长第一年为5000元以上(以上为哈密市标准,其他地区因艰苦等级不同有所差异)。
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
一、退伍义务兵安置
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货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它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二、工作安排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三、士兵退役后的优待安置政策调整变化情况
1、对义务兵和服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发给一定的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国家发给目前掌握的是每年4500元。对服役满十二年的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2、士兵退出现役可以面试进入中等教育学校学习。报考公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普通高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军人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所在单位按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国家政策颁布以后还需要各省区及时研究出台地方性的配套政策,另外,大学生士兵退役之后,除享受未参加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招生时优先予以录取。去年总后勤部已下发通知,将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2000元,士官的复员费也随着工资调整增加;以兰州军区为例,下士服役满5年退役费为15000元;中士服役满8年的约3万元;上士服役满12年的约6万元;四级军士长服役满16年约10万元。另外还有2万到5万的住房补贴。4、根据新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义务兵(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5年以内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6年至11年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服役满12年的士官(基数5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
伊吾县征兵办公室
二O一三年五月
联系电话:0902—2971272296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