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拓展纠纷调处职能,创新开展信访调解业务。在参与“三调联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排查包案活动和复查复核工作的开展,“信访调解”具有了超前性、综合性、集结性、终结性、建设性等其他调解形式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信访调解”的独立性和其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最近几年,我市年均调解量为6千件次3万人次以上,涉及相对人(包括法人)超过6万人,占到怀化市总人口的近1%。人数之众、影响之大、效率之高,在“四项调解”工作中居于首要位置。2016年,我们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开展起了独具特色的“信访调解”工作。使“信访调解”充分融入“三调联动”工作中,形成一个互动系统,实际上形成“四调联动”的格局。一年来,我们依法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使协调结果得到“硬化”;强化联席会议的协调、调度职能,扩大信访调解的工作参与面,发挥多部门联合作战的优势。全年调解解决信访事项2583件、调处解决信访隐患矛盾1632件,累计涉及矛盾双方当事人5300余人次。
四是拓展下访约访职能,深入推进服务民生活动。自推行领导干部包案、信访隐患排查、重大决策和项目风险评估等制度以来我市领导干部下访蔚然成风。2016年,我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访1100余人次,解决信访问题(包括信访稳定隐患)860余件。参与领导下访活动的党政机关达3500多个(次),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中新发现并报告到信访局、维稳办的矛盾隐患达320余起。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不仅解决了大量信访维稳问题,还开展了访贫问苦、民情调查、政策法律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领导们下访慰问困难群众1030户,捐赠慰问金32万余元;撰写调查报告370余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160余篇;参与见证处访、调纠过程,受到政策法律教育的群众达50000人次。为便于调度相关部门、有关专家,集中时间、人员,高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包案”领导们还开展了“约访”活动,副处级以上领导全年“约访”860件次,参与的党政机关达2600多个(次)、专家达1200余人次,“约访”案件“案结事了”率达96.7%。
四、开展四项探索,使信访工作的效能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我市就信访工作的科学化、高效化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接办一体化、捆绑式帮扶、隐患期介入、热点访归类四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