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心得体会范文(12篇)(5)

心得体会范文2018-09-19李一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把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铲乱”的思路,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摸清线索。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做好移送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篇七】

今年中央成立了扫黑督导组并通报了“杨玉忠”与“李保振”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两起案件,表明中央对扫黑除恶违法犯罪事件的重视度日益增强。

扫黑督导组通报的多起案件都说明黑恶势力已经渗透到各基层党组织,如:杨玉忠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采取非法手段当选人大代表,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马立辉长期以暴力拆迁、垄断砂石料为主要经济来源,非法聚敛了大量财富,拉拢腐蚀党政干部,捞取政治资本、寻求保护。

通过扫黑督导组通报的典型案例,分析黑恶势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总结出部分党员干部由于政治思想方面丧失理想信念、淡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生活上为能够长期享受这种高品质的生活,从而自愿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使黑恶势力有机可乘。

杜绝黑恶势力,首先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观念。思想是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反腐意识,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做到公正用权,决不能因一时的享受而利用职务之便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他们“保护伞”。

杜绝黑恶势力,其次还要加强扫黑除恶监察力度。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以人民群众的力量,揭露、监督各类黑恶“保护伞”事件。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理腐败案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惩戒充当各类“保护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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