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赢得党心民心的重大举措,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密切相关,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必须全力配合、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统一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次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着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营造高质量的"突围突破"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二、发挥职能优势,持续深入推进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三年,分阶段实施。2018年为"集中攻坚年"。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在全县上下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为"深化整治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力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为"固本强基年"。全面推进打击整治常态化,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岗位实际,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深挖线索、教育教化、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及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