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章:总则
“总则”是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原则的概括,现在“总则”有三条。主要的修改内容有两点:
第一点,增加了党员基本条件的内容(第2条)。在第2条对先进分子的要求中,增加了“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这体现了中央的一些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说:“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央专门发了一个文件,有一个《意见》。所以在这方面提出要求,增加这方面内容,是落实中央精神注重思想入党,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的具体体现。
第二点,调整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第3条)。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贯彻“五个基本”,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我们的发展党员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二是遵循“十六字”总要求,即: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这个在细则修订中是一个很重要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好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所以我们把十六字的总要求写入细则。)三是落实“三个坚持”,即: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的发展;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再发展。前两个坚持是新增加的,为什么要增加,我的理解,就是要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四是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目的,也是我们发展党员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我们发展党员工作就没有源头活水。修订之后,这一章,从第四条到第十二条,共九条。其中,五、六、七、八、十二这五条,都是入党积极分子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现在发展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重视。这一部分,我想给大家重点说明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明确了申请入党必须具备的5个条件(第5条)。现在的第五条是《党章》的第一条,完整的没有任何变化放在那里,这就是我们申请入党的条件,规定了5个基本条件(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具备这五个条件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