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维护侨益年”活动的主要措施是:各级侨联组织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国侨联章程》的要求,切实把维护侨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权益的基本职能。各级侨联要按照“组织起来,活跃起来”及“五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为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提供组织保证。
各级侨联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密切同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的联系,增加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争取他们对侨联工作更大的支持。各级侨联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群团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改进运行机制,明确工作重心,强化群众工作和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工作职能,使侨联工作适应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级侨联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侨联组织基本职责的要求,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护侨的能力,切实担负起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权益的神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