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三
搬迁安置点贫困户与随迁户的比例问题。今年1月习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云南一些贫困地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的人,要做好移民搬迁工作,做到实施一个搬迁项目,安置好一方群众,实现一方人脱贫。各乡镇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和地质灾害点滑坡治理的机遇,都科学编制项目规划,着力打造风格一致,布局合理,村庄优美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示范点。在实施过程中:一是安置点的贫困户比例无法达标。原因是政策由原来的集中安置点的贫困户占20%提升至占60%以上,现在好多安置点贫困户和随迁户建房工程已过半,比例难以无法达标。二是建房面积原则性太强。现在要求贫困户建房总面积不得超出120平方,厨卫必须入房,好多贫困户意见非常大,都反映实在无法居住。一边是要解决贫困户住房困难的问题;一边要求执行政策不能走样,这对于基层干部来说,真是两个矛盾。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让贫困户住上安居房是脱贫的关键标志。
困惑四
金融扶贫贷款政策与体制不相匹配的问题。今年以来,随着脱贫攻坚的大力推进,县委政府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全面推进金融扶贫惠民工程建设,探索灵活运用各类政策性贷款,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扶贫开发新模式,解决贫困户在发展产业、易地搬迁等方面的贷款需求以及企业在产业发展方面的贷款需求,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扶贫开发的功能。一是企业贷款必须要有抵押。而做农业产业的企业是通过从农户手中流转或租用土地的方式来发展的,企业是无法提供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的,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投资压力,带动当地贫困户发展产业也有了一定的困难,这体现了金融体制的原则性太强。二是贫困户贷款条框过多。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持力度,除了贫困村100万和非贫困村适当给予产业扶持资金外,其余的在金融机构每户贫困户可以贷5万的产业扶持贴息贷款。但是金融机构出台了“四不贷”的原则,即有1次以上不良记录的贫困户不贷;目前正在带着款的贫困户不贷;年满55岁以上的贫困户不贷;单身且没有担保人的贫困户不贷。通过筛查核实下来,符合条件的均是一些的特殊弱势群体,是根本无还款能力的,又如何扶持这部分贫困群体发展产业。但是金融贷款是脱贫攻坚中贫困户建房和产业发展扶持脱贫的关键环节。
困惑五
贫困户低保兜底与脱贫相衔接的问题。近年来,从上到下都提出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提供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实现应保尽保。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是低保兜底的时间期限未明确。这几年来,低保一直是群众矛盾最突出的问题,也是群众反映村组干部办事不公平最多的意见,现在部分贫困户又被纳入“两户合一”的兜底对象,以往的低保评比,是群众每年一评,而现在兜底的贫困户没有时间界限,是到2017年还是2020年都未知,加之这部分贫困户大多是老、弱、病、残以及懒惰的弱势群体,除了享受低保收入以外,其它增收渠道全无。二是以户为单位享受低保矛盾突出。这几年实施下来,群众反应低保不公平的原因很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有慢性病的、有精神病的、有瘫痪在床的等等一家都享受低保政策,但就目前来说,脱贫攻坚中民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贫困户脱贫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