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聚集资源,在汇聚社会合力上下苦功。加强统筹协调,汇聚社会合力,既是由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性、群众性特征决定的,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从真正打通法治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角度从发,一是解决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二是解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问题,需要必要的资金、技术、场地等资源的综合支持;三是打造一支具有现代社会管理理念,具备专业化服务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和服务平台。因此,要把培育发展普法社会组织作为补足补强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缺项短板的重要突破口,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乡镇法治宣传教育研判辅导站增设普法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功能,以政府购买服务成本、资助补贴、项目奖励等形式,为普法社会组织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服务的参与度和活跃度。要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法治建设的植入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找准与政府其他部门、与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的契合点,赢得社会关注、党政关心、部门支持,促进法治宣传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效,坚持考核与服务并重,考核与创新并举,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动态管理,推动各方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努力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为推动基层“四民主两公开”的示范,成为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有效落实的示范,成为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要切实履行部署、指导、检查等职能,积极协调并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努力做好制度设计,科学分解各项任务,精心确定联动事项,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法治宣传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要聚气落实,在完成工作任务上创业绩。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求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法宣条线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凝聚共识,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当前,要抓住在全省推广《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契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巩固“大普法”格局。抓住省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契机,为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机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设定具体有效的责任评价制度及其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以相对统一的刚性手段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落细落小,推动各地各部门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要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监测、公布机制,发动组织美协、作协、音协、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专业力量,构建策划—制作—传播联动多赢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链条,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编排、展演,形成以传统媒体为主体、“三微一网一端”为拓展的媒体普法矩阵,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省“两聚一高”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