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提炼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管理监督不能大而化之,必须落实落细,盯住人看住事。规则提出,审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和监督;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审查组借调人员,一般从审查人才库抽选,实行一案一借;实行脱密期管理,对纪检干部辞职、退休后从业作出限制规定;开展“一案双查”,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者严肃查处。把这些行之有效的实招写进制度,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管住我们队伍中的大多数,惩治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的实践不断发展,各级纪检机关情况千差万别,有很多问题是起草规则时难以预见的。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态度,中央纪委常委会建议,规则先试行一段时间,再根据实践修改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进行时。希望同志们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严肃认真地审议规则稿,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使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2017《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二)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务必先正己。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执纪者必须受到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必须受监督。如果履行责任不到位,就要被问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率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才能真正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只有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同时将自己置于全党、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规则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划定了权力的负面清单。每一名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手电筒在照亮别人之前,要先照照自己。工作中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规则、权限办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执纪环节。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始终以最严格的要求锤炼自己,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淬火成钢,才能担当起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才能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在遵守纪律规矩上做表率,带头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越是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新挑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越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以绝对忠诚标注精神高度,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以担当精神激发干事热情,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必将为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