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意奉迎型
这种人见了上司弯腰如虾,柔声如猫,即使不在口头上说自己是孙子,也要在精神是自贬三辈。
遇事随声附和,对上级的工作不作辨别,不提意见,口中常挂的就一句话“您哪说我哪办”,有时明知上司有错,也不纠正,不制止,不提不同意见,生怕因此影响自己的前程。有的更是唯唯诺诺,刻意奉迎,如果上司说轮船能在天上飞,他便会说轮船在天上比飞机飞得还快还好。这种人时时处处迎合上司心理,让上司很受用。
相互利用型
有心“栽花”,无意“栽刺。
为了进退自如、升迁有余。他们就象水中的鱼儿一样,上边能游下边也能游,领导面前“抬轿子”,下属面前“吹哨子”,两头逢迎两头惹,不但是领导眼中的“好下属”,而且是下属心里的“好领导”,在善“游”者的观念中,出不出成绩没有关系,反正只要“轿子”抬的好,领导就会提拔,只要“哨子”吹的响,下属就会拥护,就算偶尔犯点错误,也有领导庇护、下属求情。
延伸阅读:
《问责条例》是“好人主义”的天敌
管就是厚爱,问责就是警醒。
唐代御史韦思谦曾说:“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为不任职。”
党教育培养一名党员干部不容易,如果对其成长不负责、不担当,不敢批评、不敢问责,导致党员干部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在思想作风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
所以,一定要彻底铲除“好人主义”。
在王岐山看来,问责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好人主义作祟,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不愿得罪人,往往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这种做法在《问责条例》颁布后就要行不通了,因为《问责条例》释放了新的信号:对不敢问责的也要问责。
如何实现对不敢问责的也要问责?
很简单,《问责条例》为打通“能上能下”渠道做出了完美“助攻”,让“干坏事要下台,不干事要下台,干不好事也要下台”。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干部“能上能下”做出了专项规定。从聚焦“不正、不为、乱为”三大为官问题,到调整十种“不适宜任现职”干部;从增加五项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形,到明确六种干部“能下”的渠道,让无数领导干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感;而近日开始执行的《问责条例》,堪称是治庸、治懒、治散的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