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部门责任,坚持部门各负其责抓。制度执行涉及方方面面,必须依靠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才能保证执行到位。对涉及全局的综合性制度的执行,明确市纪委牵头,市“两办”、法制、组织、人事、财政等综合部门共同负责。对各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各单位认真抓好执行。对相关的业务工作制度,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执行到位。如财政部门每年都定期对财务管理、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财政资金“五统”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仅今年以来就查出各类违规资金1556万元,立案查处3人,发放整改意见书5份,有力规范了财政管理制度的执行。
3、强化协调责任,坚持纪委组织协调抓。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为此,市纪委积极主动承担起制度执行的协调责任,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面上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评。对涉及全局或条线的制度,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督促相关方面分线分块成立了多个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制度的落实;对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制度,坚持“谁制定、谁负责”,及时督促各部门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执行的制度,不推不让,主动牵头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制度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如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们牵头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苏北一流行政服务中心,并按照有关审批职能全部进中心和“授权充分、进驻彻底”的要求,多次组织会办协调,保证了全市49个部门的339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进中心,实行窗口审批。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有力
为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切实加大了对制度执行的检查考评、监督制约和反馈整改力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1、加强检查考评。首先,细化考评标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承担的执行制度的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考评目标,并建立完善一系列督查考评办法。其次,组织检查考评。明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两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考核。在每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年度干部实绩考核中,都将领导干部执行制度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组织群众现场评议。还探索开展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定期组织对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在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宅基地安排、“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八个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第三,强化结果运用。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制度情况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与评先表彰、晋级提拔和经济奖励挂钩,确保执行制度有动力、有压力。近几年来,先后有18人因制度执行不力在干部提拔时被否决,有11个部门或单位因制度执行不到位或班子成员违反制度而被取消表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