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敬畏,善用权力、恪守边界。权力本身并无“罪过”,关键是如何使用。善用权力,权力就能成为造福人民的“老黄牛”;滥用权力,权力就可能成为坑害人民的“脱缰马”。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善用权力,就应“心有戒尺”,恪守用权边界。新修订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可以说,《准则》《条例》划定了应该敬畏和恪守的边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于心,确保自己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既保证用权不逾矩、行事不出轨,又能做到有权用正途、为民办实事。
要守规矩,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堪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其中,《准则》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正面倡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的内容,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原则,修改比例达到80%以上,有的章节几乎全部修改,在“从严”上下足了功夫。可以说,在新修订的这两项党内法规中,“全面”和“从严”的要求紧密交织、贯穿始终。对广大党员来说,全部被纳入规范对象,意味着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和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洁自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意味着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对纪检监察部门和执纪干部来说,这两项法规为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有利于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广大党员干部就要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养成良好的道德操守、职业素养和强烈的底线意识,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无论外界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都能始终把握人生的正确航向,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