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资金分配资源短缺和管理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财政干部面临多种诱惑和廉政风险,开展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洁从政、为民理财的意识,严守底线,敬畏红线,尽职尽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是基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也是每一名财政从业人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
一、严守两条底线
《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了作为一名从事国家公共事物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要件,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坚守两条底线。
第一条底线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是公正的法官。道德底线,也叫做“底线道德”,是指人们社会行为最起码的层次,是人们“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的社会要求,是人成为道德人的最基准的道德量度。常言道:求学先做人,求职先做人,求官先做人。一位哲人曾说过,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能震撼人的心灵: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和内心里崇高的道德。道德的核心是美善的行为。严守道德底线是立足社会的坚实基础,是个人修养的无形资产。当好一名干部,首先必须具有完全独立人格和美善的行为。尤其必须要讲诚信,做诚信的表率。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要牢固树立“三观”,要有马克思主义信仰,要有共产主义理想,要忠于党忠于人民,要胸怀中国梦,要自觉与中央基准线看齐。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第二条底线是法律底线。法律的底线问题,应该说就是法律的根本目的之所在。人类制定法律的初衷,简单的说,就在于维护人与人结成的人类社会能够健康有序、和谐稳定的发展,使得接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得到稳定有序的发展,同时将法律所能涉及的社会关系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的底线就是能够实现法律的功能,也就是保持社会稳定,保护法律关系。法律就是人人都要共同遵守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变换,社会和社会关系也在不断变化,似乎也就意味着基于社会和社会关系调整的法律的底线会发生变化。然而,不管怎样说,法律的底线有一点是始终都不会改变,那就是规矩功能,即使得整个人类社会呈现一种有规矩、有秩序的模式,促使着人类社会能够不断向前发展。宪法、公务员法、财政法规、廉政法规等等这些是我们应当首先看清和坚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