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倍加珍视民族团结进步的成就和经验
近年来,宁夏各级党委、政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保证。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关注,常抓不懈,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不断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各级党校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作为必修课程,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教育课。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治区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集中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基本道德规范,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广大群众心中。立足宁夏实际,注重立法保障,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体系,推动民族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强调指出:“发展问题是现阶段处理我国民族关系的首要问题。”我们认真贯彻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努力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西海固地区是宁夏回族主要聚居地,素有“苦瘠甲天下”之称。自治区先后召开四次固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西海固地区发展问题,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合理布局风电、火电、盐化工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大县城建设。该区经济多年保持12%以上的增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自治区每年实施10项民生计划,将财政支出的70%用于民生事业,公开承诺为群众办30件实事。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移民攻坚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把中南部地区不宜居住、不宜发展环境里的35万特困群众搬迁到近水、沿路、靠城等区域,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兴建弘德、立德、厚德等慈善产业园,招善引资,打造“黄河善谷”,发展慈善事业,帮助少数民族和特殊困难群众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基本形成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建成了一百多所标准化回民中小学,大力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办学条件。在银川市创办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学校,免费招收西海固地区少数民族学生,让他们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区实施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营养午餐”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