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要执纪到位。古人云,“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古有商鞅立法,依法治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各级地方和部门在制度的执行上都只是重制定而轻执行,那么这些制度将成为一纸空文,终究逃脱不了被无视的命运,也会让有些党员干部有机可乘,有空子可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就要求我们,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堵上制度的漏洞和缺口,让那些敢于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无力逃脱、受到惩罚。
【篇4】
一个执政党治理国家、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对我们这样一个有着8600多万名党员、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超大型执政党来说,有统一、严明的规矩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全省正在开展守纪律、讲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自觉做学习和遵守党章的模范,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
一、党员干部学习、遵守党章的重大意义
在近现代社会,一个政治组织为了维护本组织的团结和统一,使本组织有凝聚力和战斗力,通常都会制定对本组织成员有约束力的章程。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近现代以来最先进的政治组织,更是特别重视自身章程的制定、完善和学习贯彻。
1921年7月召开的党的一大,由于我们党当时还没有加强自身建设的丰富经验,加上开会时间短促,并受到法国巡捕的搜查干扰,虽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其中有若干类似后来党章条文的内容,但没有制定出专门的党章。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根据列宁的建党原则,并结合一年来党的自身建设经验,制定了党的第一部正式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的二大之后,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一个重要议程,就是修改党的章程,将党的一些成熟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举措写进党章,使党章与时俱进,更好地指导党的建设的实践。至今,中国共产党共召开了18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先后形成了17部党章。现行党章是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的。党章的结构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大部分“总纲”,是党的简明的政治纲领;第二大部分是党在组织上的章程,共有11章,53条,约1.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