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三:整治为官不为心得体会2016
政府工作报告开出了两剂“药方”:一是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二是加强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这是有很强现实针对性的。以往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问责制度,对不作为这种“隐性”失职界定不清、重视不够、监督不严,导致“庸官能混,懒官能撑”;另外,问而无责、考而无据的现象普遍存在,问责和考核常常流于形式,致使为官不为问题蔓延。根除为官不为毒瘤,当务之急就是通过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划定领导干部“行为红线”,充分发挥考核、问责的导向、激励、约束、惩治功能,让会干事的上去、不干事的下去、干坏事的进去。
变化已经在发生。中央新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已经出台,地方政府对于官员的政绩考核导向与指标也出现了实质性变化;一些地方还专门出台了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如辽宁,11月就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8种不作为、7种不担当情形进行追责。公开披露的信息也显示,全国已有数千名为官不为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向为官不为亮剑,凸显从严治吏新常态。下一步,中央必将腾出更多精力治理不作为。那些依然故我、为官不为的,当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