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层层传导压力。省、市、县公安机关党委要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民警自觉投身到学习教育中来。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公安中心工作开展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公安改革和加强“四项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业绩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
公安部直属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参加范围和基本原则,要求部属各单位围绕“永葆本色、绝对忠诚,做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规范言行、自觉看齐,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修身养德、严管自律,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执法为民、进取担当,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四个专题进行学习讨论。
实施方案提出,要把学习教育融入部直属机关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重点抓好党员自学、集中学习、“七一”讲党课、正面激励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领导干部示范学习、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