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在政治上做个“明白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而不能当“法盲”。
强调要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员、干部必须遵守,而且要带头模范执行。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更严格。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同志向全党郑重强调: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
强调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对此,习近平同志专门提出四点要求。即: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要受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制度保护。
习近平同志突出强调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他特别对“一把手”提出要求,指出党政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他还要求,必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设置法治素养“门槛”,不合格的就要从领导干部队伍中剔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