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本人始终坚持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各项工作才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规范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只有更加努力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更好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为社会、为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2】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上海一所中学近年来开展了“学科教学渗透式法制教育探讨”。在给八年级学生讲授《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时,语文教师穿插讲现代法理,对鲁提辖的“拳打”行为从法律视角进行理性分析,指出鲁提辖未经法律途径以暴制暴是不对的。在给六年级学生讲授《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则教育学生要懂得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要对犯遗弃罪的父母追究法律责任,还要在不良处境中学会寻求自我保护,比如求助福利机构和政府部门等。
说实话,读到上述报道时,对语文教师在教学中的如此“穿越”很是不解。如果照此类推:《三国演义》是在教唆人们搞阴谋诡计,《西游记》是在宣扬封建迷信,《红楼梦》中的奢侈排场显然违背当今“八项规定”,而《背影》中作者父亲攀越站台则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语文课能这样上吗?法制教育能这样进行吗?
先说说语文课。《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节选自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的《水浒传》,《卖火柴的小女孩》则是19世纪丹麦作家安徒生的作品,这两篇课文分别为中外文学经典名篇。从思想内容而言,鲁提辖的安良除暴为民除害,以及作者在小女孩身上寄托的对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同情,都是教学时可以发掘的“正能量”。就艺术手法而言,鲁提辖对恶霸镇关西“三拳三掌”的精彩细节描写,《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美好的想象描写,也都是教学中可以突出的“亮点”。尤其是在当今一些学生不同程度地认为经典作品离我们太远,对经典作品缺乏兴趣的情况下,语文教师理应在引导学生走进经典,热爱经典方面多下点功夫。而生硬“渗透”,或者忽略文学作品内涵而随意“穿越”,只会混淆经典作品传递的价值观,使学生更加远离经典,藐视经典。语文教学也有其应该遵循的“法”,这个“法”就是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离开《课程标准》的随意性,往往会导致“语文教学是个筐,什么东西往里装”,最终使语文教学进入误区,这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