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问责办法》落实
今年是我省的问责深化之年,出台《问责办法》就是要将行政问责工作向纵深推进,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以常态化问责推动各级行政主体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宣传。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好《问责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原原本本学习《问责办法》,特别是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采取专家访谈、法规解读、专题报道、以案说法等方式,大力宣传《问责办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严格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所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按照《问责办法》的要求,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所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
严肃查处问责。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机关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行政问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所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和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有管辖权机关处理。对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查处,排除干扰,一查到底。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各级监察机关要以《问责办法》为重要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严重违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据《问责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