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制度建设,塑造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只有建立完备管用的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防止“有权任性”,以规范法官行为,塑造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品质。
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和审判管理之中,针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根据权力大小和重要程度,通过司法巡查、案件评查、审务督查等方式排查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实施预警处置。通过量刑规范化等方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失控。积极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覆盖程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廉政风险环节分成三个方面、九大类,并设置了45个风险提示点,积极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信息化监督防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加强法官业外活动管理监督机制建设。要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指引,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延伸到“八小时”外,引导法官谨慎交友,不利用职务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近年来,温州中院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指引,要求法官申报婚丧嫁娶、购房购车等个人重大事项,防止在关键节点上把持不住“摔跟头”;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法官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业外交往,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监督,确保廉洁司法。
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法院是否“严”和“实”,关键看法官是否清廉、务实。要加强法院组织人事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用人,让公正清廉、扎实肯干、勤勉无私的法官脱颖而出,让那些浮夸作秀,只注重“接天线”,不注意“接地气”的人改弦更张,通过选人用人导向,引导法官做老实人、干实在事。近年来,温州中院开展办案能手评比活动,规定审判执行部门法官凡是提任职级职务的,办案数、调撤率、平均审理期限等质效指标均应在所属部门平均线以上,达不到其中任何一项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该项制度成效显著,我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等指标均居全省中级法院前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三、加强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塑造公正高效的良好作风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就要出实招、见实效。当前,应不断提高司法公开和审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司法公开的全面性和实质化程度,提高审判质效,方便群众办事,以公正高效的良好作风赢得群众信任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