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责必尽责。重点是落实“五抓”。一要抓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的机制,让“好人主义”、“三拍”干部、投机钻营没有市场,使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得到重用。二要抓重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聚焦“四风”抓整改。对“四风”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盘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掉一个;聚焦“八项规定”抓落实。紧盯时间节点,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拒绝节礼腐败到约束舌尖上的浪费,不留死角,抓好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追究。三要抓源头,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与力规范运行,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厘清职责,做到干部的日常监督不缺位。四要抓改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纪委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检查、问责的本位上。五要抓表率,发挥领导干部和班子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要求别的单位和部门不做的,领导班子带头不做。完善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落实八项规定等具体的制度规定,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有责必查责。加强检查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也是督促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方法。为强化检查考核的有效性,要对考核的标准、程序进行严格的规范,完善和细化考核制度。在方法上,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责任主体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与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相结合。二是把责任主体负总责的基本要求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既要有总的责任考核要求,又要结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任务进行考核,防止考核时无实际内容。三是定量与定性要求相结合。在内容上,确保“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注意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突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在检查考核中,把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要使责任主体明确,哪些工作是要抓的,从而指导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在配套制度上,重点建立“三个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责任主体要将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党委、纪委汇报,并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建立评议制度。即对责任主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意见,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三是建立检查制度。对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