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司法体制改革提案心得体会(7)

心得体会范文2018-06-04王新老师

呼格吉勒图、念斌、陈满……三年来,这些普通人的名字被人们所熟悉,他们都有共同的遭遇——蒙冤多年终昭雪。党的十八大以来,超过30件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许多案件是按“疑案从无”的原则改判的。这一司法观念的重大转变来自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部署,来自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的多次强调。

2014年5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一位涉诉上访农民,在当地基层法院视频室里,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直接对话。这次对话跨越万水千山,也标志着全国3300多家高、中、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使上访人免受奔波之苦。

三年来,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安改革也有序推进。大到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小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出入境改革,公安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的是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公安改革的红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振聋发聩。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

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大部分要在今年完成。

一份清晰的任务单摆在面前:在全国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推进繁简分流,努力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律师和监狱制度改革,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深化公安改革,聚焦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效能。

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但实践已经证明:只要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部署指示,严细深实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能在难得的历史机遇中,开启中国司法新的辉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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