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留坝县认真分析全县作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压邪气与扬正气并行,全面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以党风政风的好转带动社风民风的好转,有力的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平稳发展。
一、创新履职方式,明确职责使命,推动“四风”整治由表面向深层问题拓展。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要想取得实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必须要找准靶心和工作重点,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一关键点。留坝县严格按照“管理提效年”工作要求,针对干部作风中的“软散庸冷浮”等“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履职方式,在去年县委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基础上,县委今年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各级党委(组)、纪委(纪检组)列出了明确的“责任清单”,推动“四风”整治由表面向深层问题拓展。一是明晰责任内容。明确各级党委(组)是抓作风建设的主体,“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党委(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县委将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县委为各级党委列出了履职“责任清单”:将领导班子责任细化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深入推进源头治腐、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严格督促检查、执行报告制度、及时考核总结、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等11项;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细化为坚持“四个亲自”、强化组织推动、协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监督、督办案件处理、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带头廉洁自律、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等8项;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细化为主动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教育管理、支持查办案件、自觉接受监督等5项。并且明确提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执行和推动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干的事”汇集起来,以“主体责任”形式固化下来,让党委“责无旁贷”、无处推脱。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着重明确、细化纪委在“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对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而且必须”承担的“监督责任”作了清淅的明确和界定,为各级纪委列出了专门的“责任清单”,包括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等5项。将原参与县上议事机构彻底清理调整,保留牵头和参与机构9个,退出机构94个,进一步厘清派驻机构主业职责,纪检组长不再承担监督执纪以外的其他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责。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实行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推行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督促检查作风建设责任分工任务落实情况,对重点案件实行备案排查、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制度。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建立了联组办案、联组巡查机制,组建委局机关办案联组3个,由县纪委常委担任组长,形成了全员办案的新格局;大力推行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制度,组建巡查、案件查办联组6个,大力整治机关作风,实行末位查究、着力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问题。三是实行责任包抓督促机制。实行常委会包抓联系点制度,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每年分别联系包抓一个镇或部门作为作风建设联系点,带头深入到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倾听民声,到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和单位加强调研和指导。深入推进院坝说事会,下大力解决联系群众不紧密、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累计开展院坝说事会768场次,办结民情事项2112件。全力开展精准扶贫,对全县核查出的特困群众实施了水电路和住房、教育培训、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5大类47个方面的综合施救,赢得了群众欢迎。强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实效,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严格整改标准,逐项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整改项目一盯到底、一督到底、限期清账,将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内容,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纠正了部分单位整改标准过低、整改避重就轻的问题,防止“四风”问题整而不改、流于形式,边整边犯、死灰复燃等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