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优秀】(2)

心得体会范文2018-06-15王华老师

我们党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离不开坚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而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中,地方党委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新《条例》明确指出地方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思想文化、群团、统一战线等工作的领导,这些都是对中央一系列新要求新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笔者认为,落实《条例》各级党委还需加强自身建设。

继续加强统一领导是关键。明确各地方的党委书记是抓基层党委工作直接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良性机制。同时地方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配齐配强组织员。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健全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

搞好舆论宣传加强引导是亮点。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通过继续办好新闻媒体中的各类专栏,并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特别是结合本地方的先进共产党员同时加强各部门的相互学习,组织做的好的单位介绍其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各单位,各部门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促检查是保证。地方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级党委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限时办结、督查催办等。同时,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的事业发展大局,既与1996年版的《条例》一脉相承,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色,可以说是指导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指南针。

一部好的党内法规出台凝聚了众多智慧,是党的地方工作经验的总结。这样的党内法规重在落实,贵在落实,只有在实践中以“严、实”的态度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其强大的指导效应,而非束之高阁、学习宣传之后抛之脑后。

“严”于监督,为《条列》实施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氛围。《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监督,要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要虚心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要认真接受党外人士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暴露在阳光下,才能真正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也才能真正发挥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实践,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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