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委学习《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七章三十三条,《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只有勇敢担当党委责任,严格“四个坚持”要求,认真落实好《条例》,才能更好地扛好党的大旗,才能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方领导核心作用,让“党旗”在地方更“鲜艳”。
地方党委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种好“承包田”和“自留地”,才能让“党旗”在地方更“鲜艳”。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负有重大责任,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种好“党建责任田”。同时,地方党委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敢于担当,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带领地方党员创造性开展地方党委工作,种好“党建自留地”。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积极开展党委工作,全面打造特色亮点党建工作,让“责任田”稳产高产,让“自留地”特产高效。
地方党委要坚持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结合,管好“钱袋子”和“权笼子”,才能让“党旗”在地方更“鲜艳”。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要戴好“责任的帽子”,正确行使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权力,积极领导地方各级部门发展地方经济,管好经济社会发展“钱袋子”,让人民群众鼓起“钱袋子”。同时,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坚持“党管一切”原则,编织好“制度的笼子”,划分好“责任田”,全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看好“政治权笼子”,铲除苍蝇老虎腐败的恶土,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