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切实抓好《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实。
一是抓实教育。育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教育制度。把贪权贪财贪色,道德防线产生裂痕、坍塌、崩溃之领导干部作为反面警示教材,广泛宣传官德失守危害性。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在干部提升、晋级等重要关键时期,开展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筑好“防御线”,增强抵御诱惑“免疫力”。对作风方面错误或苗头性问题及时规范,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要求,并记录在案,同时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抓全制度。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针对性、操作性。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操办喜宴等出台具体量化规定,明确要求。强化和完善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土地批租、金融、司法等领域和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关键环节及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制度建设。
三是抓长监督。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使在惩处上抓早抓小起到惩前毖后效果。进一步发挥组织、群众、媒体等监督力量,用“探灯”查找苗头性问题。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委重大决策向党代会报告和向党外群众代表通报制度,提高“三重一大”透明度。利用人大机关法律监督、政协机关民主监督,增强各职能部门间相互监督,体现党内监督,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构建全党全民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综合监督网络。
四是抓早惩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创新办案工作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克服单纯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片面政绩观,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拍拍肩膀、扯扯袖子,发现小毛病马上治,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不断扩大查处覆盖面,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增强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信心。
五是抓好队伍。整合优化内设机构,研究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1个党总支,研究合并党风室、法纪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重点派驻纪检组和公检法司等单位纪检组长分工。完善学习制度,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对机关审批事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严明各项纪律,强化制度管理,坚决防止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坚决防止在监督执纪中瞻前顾后,不担当、不作为;坚决防范和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耍特权、简单粗暴;坚决防止搞逼供信,造冤案错案;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