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对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3)

心得体会范文2018-11-06李一老师

,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未及时得到有效提升,日积月累,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社会效果。再加上近年来,基层支大队的监督执法人员由于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干部复员转业等因素影响,流动频繁,许多年轻干部在基层支大队刚熟悉业务和本地区情况就调走,换来的新干部又要重新培养,短时间内工作经验积累不足,火灾调查、建筑审核、执法处罚等方面的消防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导致基层支大队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消防执法人员极其缺乏。据了解,在部分省市,有40%以上一线消防执法人员消防执法工作经验不足3年,虽然在岗人员基本上均通过了消防执法资格考试,但是基层执法人员经验的缺乏、专业骨干流失,导致了执法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缓慢、执法效率下降,消防执法社会效果降低。

  (三)地方和部门干扰消防行政执法情况比较突出

  当前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建立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为推动地方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的甚至采取“保姆式”服务,往往就会出现“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现象,外来投资者因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消防设施不投入、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责任不明确”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一旦被检查发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就会蜂拥而来,有时候监督员刚离开单位,社会关系单位的说情电话就已经打进了支(大)队,给消防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也造成了情节相近的消防违法行为,有的处罚较重,有的处罚较轻甚至不予处罚,同一事项因人而异,办理的程序和结果可能截然不同,这种执法的随意性,极大地损害了消防监督机构的声誉和形象,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的社会效果。

  (四)上级部门部署重点治理过多,削弱了基层经常性执法

  近年来,全国各类火灾事故频发,只要一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往往就要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行动,可以说消防执法工作总是跟在火灾事故后面,这种亡羊补牢式的专项治理,重复性很大,不一定切合每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际,虽然在较短的时间内能解决一些特定方面的问题,但实际效果有时并不明显。如上级开展商场、超市专项治理,在大城市这种场所随处可见,但到了农村、村寨集中地域,商场超市往往就是一个小卖部、农资站,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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