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立法工作。推进增值税改革,完成增值税立法。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促进依法治税。
四是依法履行财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和权限,建立财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财政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财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财税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要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建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推进依法治税,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六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促进权力与责任、办事与花钱相统一,为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提供财力保障。
七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着重防控法律、政策制定等8类风险,提高财政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