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主评议。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科学设置参评单位和部门、评议内容、参评人员,评议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名靠后的,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四)建章立制(11月中下旬)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梳理专项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紧扣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全程代办、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并坚持抓好落实,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五、工作要求
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是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个具体抓手,也是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局成立“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军担任组长,祁建萍、钟铭生、李佐新、刘斌、周伟担任副组长,监察室、办公室和人教处负责人担任组员,工作办公室设在局人教处。
(二)明确领导责任。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主动发现和敢于查处公务人员不作为问题,坚决消除“护短”意识,切实抓好我局的集中整治行动。党组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处(室)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整治任务。针对问题清单,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确定整治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出具体实在的措施办法,明确必须达到的目标要求。对整治任务进行精准细化,明确整治责任,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领导干部要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即知即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在开展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要认真分析研究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在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好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问题“回头看”,巩固拓展集中整治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