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小学学区划片划分方案公布(2)

小学资讯2018-08-09李天扬老师

安排入学原则:学区小学依次按下列条件安排新生入学(条件列前优先安排):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人户相一致的(即户籍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人户不相一致的;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但不属于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有来宾市城区户籍、但父母在城区无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即只有单证),学校视学额情况安排,如果学区小学招生人数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学区新生(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2016年8月21日,学校根据学额情况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预报名手续时需提交如下材料给学校查验:①父母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父母一方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流动人口居住证及复印件(兴宾区籍以外提供,实际居住须满一年以上);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来宾市城区务工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务工就业证明,有效期须满一年以上);④房屋租赁证明及复印件(实际租住时间须满一年以上)、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由学生居住地学区小学负责安排(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如果学区小学招生人数已满,8月26日、27日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

(3)实地核验和新生名单公布时间。实际居住是学校安排入学的前提条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新生预报名后,由学校派教师会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学生住所实地核验,核验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5日。学校根据预报名时录下的联系方式通知家长,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开展核验工作,经核验情况属实的方能取得入学资格,8月26日学校将录取名单在校园内公布。

2.城区初中、乡镇中小学校

(1)城区初中学校、乡镇中小学校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8月27日、28日进行。城区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进行招生,乡镇中小学以本校服务的行政区域作为学区进行招生。

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城区初中学校所辖学区依次按下列条件安排新生入学:房产证、来宾市城区户籍(非农业户籍、居民户籍、农业户籍)、征地搬迁安置户、无来宾市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等)。若学区学校招生人数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确保城区小学毕业生全员入学。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