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内有空余学额的指定公办小学申请报名接受义务教育。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热点学校电脑派位。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学校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公办小学招生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师资流动和名校托管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均衡布局。继续推行热点学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工作符合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一所区域内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参加派位。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全额录取。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电脑派位。
3.依据政策规定招生。各小学在招生过程中,依据《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6]8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