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籍审定中出现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学校应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期限内(5月22日前),办齐有关手续,逾期则由学校视校内教育资源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3.施教区划分
街(镇)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由街(镇)中心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自主调研论证,科学划定;主城范围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按《六合区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六教〔2014〕35号)执行。
4.电脑派位
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招生入学文件要求,采取控制热点公办学校招生规模,按照两个“不低于”的原则(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符合教育部、省政府、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区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待公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登记结束后,研究确定,并于5月27日前公布。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电脑派位工作的指导,相关热点公办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和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电脑派位的报名登记(小学:6月13日-14日,初中:6月7日-8日),并组织实施电脑摇号派位工作(6月26日上午)。
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六合户籍学生,符合电脑摇号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区内热点公办小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符合电脑摇号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含励志学校初中部)、南京外国语学校和区内热点公办初中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其中,选择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学校摇号而没有摇上的学生,若原学区学校已被作为公办热点学校实施电脑摇号派位,则不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非六合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电脑摇号派位志愿。
5.特殊儿童少年
依法保障特殊儿童少年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语言、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对年龄在6-15周岁、因重度残障等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特殊儿童少年,其所在施教区学校要创造性地开展“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努力使每一位特殊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