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的位置,是依据举报人现场指认地点进行施工的。”徐圃青对此强调。
曹慧强调,学校用水来源于市政供水系统,未开采过地下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通过《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苏南地区仍在沿用。
有家长通过自己渠道的检测发现了学校室内空气中“其他污染物”。曹慧解释,这一调查是学校、家长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家长们委托检出的其他污染物即丙酮、二氯甲烷等,浓度很低,并不是常隆地块污染带来的特征因子。
2016年2月初,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调整工程完成后,常州环科院在常隆地块内部、常外北校门和新北区政府北侧(比对点)进行环境空气比对采样监测,而监测结果表明:三个地点检出的有机物无明显差异。
在常州外校的会议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看到,由公证机构贴封条的容器里面仍保留了当初的三份取样中的一样。
对于“常隆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氯苯浓度分别超标的问题”,当地的解释是,2011年搬迁后,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组织对该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参照《荷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DIV,2009)》(目前国内无相关标准),该地块局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中氯苯等特征污染物浓度超标,且经过多次监测结果表明,常州外校区的土壤和地下水没有受到常隆地块污染的影响。
争议中的一大问题是“是否考虑过农药成分”。对此,徐圃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15年一季度,新北区环保局对常隆地块周边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C)包括氯苯、苯、甲苯等61种参数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包括萘、苯并蒽等128种参数。最终,只检出苯、甲苯两种物质,臭气浓度为12,其余物质均未检测(低于检出值),所有监测指标均达标。
为何现场的巡查、检测却有刺鼻性味道扩散?土地修复工程施工单位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对挖出来的污染物,按照处置流程是向水泥厂提供并进行烧炼,但因水泥厂处于“去产能期”导致开工不足,没有及时将污染物运送到水泥厂,而是开挖后现场堆积,但在处理方法上“现场覆盖与完全密封不同”,考虑到水泥厂可能随时需要,因此没有“完全密封处理”。
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看,无论是常州市和新北区的表态或常州外校校长的答复,均将此事的导火索解释为“由土地开挖引发,散发异味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