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对学生基本素质进行测试。
七、录取
根据专业成绩占40%,音乐素质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40%折合计算综合分,以及材料政审,分专业择优录取。新生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招办备案。
八、说明
(一)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义务教育阶段使用厦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教材,完成义务教育文化基础教育。
(三)考生报考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小学生不提供住宿。
(四)根据厦教服〔2004〕185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专业学习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专业提高班每生每学期1200元,其他执行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五)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4
小学初中学段音乐素质考试内容
一、唱歌
小学:无伴奏演唱,自选一首中外儿童或少儿歌曲
初中:无伴奏演唱,自选一首中外儿童或少儿歌曲
二、视唱练耳
小学:
1.模唱:音组.和声音程.和弦
2.节奏模仿:2/43/4拍
3.乐句模唱:2/43/4拍(无升降号大小调)
初中:
1.听辨:和声音程.和弦(大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
2.节奏模仿:2/43/4拍
3.乐句模唱:2/43/4拍
4.视唱:2/43/44/4拍一个升降号大小调或民族调式乐曲一首
(备注:音乐素质考试为考生必考内容。专业考试为考生按所填报专业测试内容)
附件5
小学初中学段专业考试内容(要求背谱、演奏背词演唱)
一、钢琴乐器演奏专业
小学:
小一:
1.练习曲一首。
2.中外乐曲一首或古典(小)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小二、小三:
1.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599。
2.复调作品一首。
3.中外乐曲一首或古典(小)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小四、小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