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2)

小学资讯2018-12-17王新老师

答:主要有6个方面。第一,督学校布局是否合理。重点督查3点:农村偏远地区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孩子就近上学;城镇化进程中新形成的小区是否同步建设学校,解决好新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三是学校选址是否在安全的地方,可以有效避免地震和自然灾害。第二,督是否达到底线要求。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国家明确了20项底线要求,如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限期消除不该有的现象。第三,督年度计划是否完成。目前,各地已完成今后几年的总体规划,要求在此基础上制订详细年度计划,明确项目、进度、投入等,逐校逐县落实,实施精准管理,坚持从最困难最薄弱的地方做起,确保随着整个工作的推进,义务教育的底部逐渐抬高。第四,督质量管理。重点是规范管理和工程质量,确保程序合规、施工安全、质量可靠。第五,督条件保障。重点是经费安排,是否及时到位、合理使用。第六,督公开公示。要求项目计划、资金投入、进度安排等,逐校、逐县公开,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

问:专项督导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关于督导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日常监督。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强化日常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展。二是动态监测。建立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和数据库,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三是地方自评。有关省份按照要求组织自评,并将自评情况在省级网站上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第三方评估。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评估,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和方式,获得全面准确的有效信息和评估结果。五是实地督导。为减少督查成本,减少对地方和学校的干扰,实地检查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督导组的专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最大限度实现督查效果。

问:对于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等问题怎么追责?

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动态监测、各省(区、市)自评和实地督导结果,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发布。有关省份按照整改要求和建议进行整改,对于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等问题进行追责:第一,把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对项目进展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第二,对新建校舍和采购设施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出现重大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程序向纪检、司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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