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参加鹿城区积分制管理,不符合省定条件但积分达到分数线(2016年确定为30分)的,可以凭新居民积分、暂住证、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具体有:白鹿外国语学校、瓯江小学、瓯越小学(包括丁字桥校区、翠微校区、垟田校区、双岙校区、府东校区)、育才小学、益民学校、慧才小学、春蕾学校、香樟小学等。民办学校报名时间请咨询各相关民办学校。
3.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2016年6月25日前(含)已取得鹿城城区房产的(时间以产权证颁发时间为准,2016年6月25日后领取的产权证今后不再作为缺补生报名依据),确需在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校学额允许的情况下作为“缺补生”由区招生办进行摸底登记,并视学额空缺情况调剂到指定学校。如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指定安排学校剩余学额数,则全部予以调剂安排;如登记人数大于指定学校剩余学额数,则进行电脑派位。缺补生于7月25日(周六)登录“鹿城区小学统筹生、缺补生报名预约系统”(网址http://sun.lcedu.net.cn),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在7月27日(周一)、28日(周二)、29日(周三),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临时设杨府山路7号鹿城实验中学内)确认信息。
六、照顾规定
下列对象的子女(鹿城区义务教育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拔尖
人才(省151工程和市551工程第一、第二层次)。
(二)烈军属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三)市级优秀骨干教师(市第二层次以上)及区级“三坛”荣誉获得者。
(四)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
(五)当年鹿城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它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
七、时间安排
(一)6月份,各校要以各种形式认真宣传《2016年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并张贴招生通告。
(二)7月6日(周一)、7日(周二),辖区生监护人根据报名要求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7月13日(周一)为补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