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和学费工作办法(2)

小学资讯2018-06-17才子老师

(二)“就近入学”原则。

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划定学区就近入学。

(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三、学区划分

1.各街道中心学校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统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

2.公办学校学区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确定。各街道中心学校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确定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3.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跨区指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在我区以外)。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

1.我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我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户籍地和过渡地街道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商安排入学;我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居住地街道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接受报名。

(二)初中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核实后将毕业生名册统一报社发局,由社发局会同街道中心学校进行升学分配。公办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至对应公办初中就读,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至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

小学就读期间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的,可在户籍、学籍情况调查核实时向社发局提出申请,核准后由社发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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