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08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能否在杭入小学一年级?
答:2008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2016年在杭新入小学一年级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请家长尽早安排其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9.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其子女入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家长可向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学校和区教育局在统筹安排工作中将首先满足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都在本区域的人员。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区域,公办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给孩子入学带来困难。故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选择在工作服务的区域内租赁住所。
10.社会保险或临时居住证不足一年怎么办?2016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但未按规定连续办理的怎么办?
答:这两种情况都属于不符合在杭申请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请尽早安排其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11.2016年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为什么要先进行预登记?
答:近年来,虽然我市各级教育部门作了很大的努力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但矛盾和压力仍然很大,主要是因为:
(1)入学人数每年大幅度增加。截止2016年9月,杭州六城区新招收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15000余人,占到了六城区小学新生总人数的40.57%;
(2)在入学报名工作开展之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人数预测难。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流入、流出常常处于无序状态,所以他们的就学难以纳入流入地城区中小学的整体规划之中,从而给城区基础教育资源的安排带来不可预期性;
(3)进城务工人员对子女在杭入学的政策不够了解,大量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盲目带孩子来杭要求入学,进一步加剧了矛盾。
因此,2013年开始,我市尝试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预登记工作,一是希望通过预登记探索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为教育部门提前准备教育资源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借预登记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入学政策的宣传;三是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切实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