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积分限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其中属引进人才类的政策性借读生,原则上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3.普通借读生按佛府办〔2014〕72号文规定,实行积分制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以“一区一线”或“一镇(街道)一线”的方式,确定区、镇(街道)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以积分分值高低为依据,办理其入学申请。
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的积分项目、项目分值、计分办法、计分程序以及申办流程、资料要求等按照佛府办〔2014〕72号文规定执行,积分计算公式为:
入学总积分=市域公共积分+各区自定标准分。
其中:市域公共积分=基础分+加分+政策内生育奖励分30分(政策内生育子女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满5年)+减分(申请材料造假)。市域公共积分五区适用,加分项目中的“基础教育”一项,所需材料要求由各区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本区实际确定。
各区自定标准分的项目和标准、适用范围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积分指标详见附件5。
4.公办学位紧张的区、镇(街道),要制订方案,着手开展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工作,努力提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外籍学生。
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接受外籍学生学校的资质和招生工作等方面的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外籍学生申请资料的审核和入学后的登记统计工作。
(五)现役军人子女。
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4〕3号)精神,优化办理流程。申请义务教育优待的军人,其单位驻地和入学学校为同一辖区的,由区人武部批准,并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后,报军分区政治部备案;单位驻地和入学学校不在同一辖区的,由单位驻地人武部进行初审,按就近就便原则由部队单位或申请入学学校所在地人武部协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解决。
(六)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少年。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此类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其就近入学。
五、做好申请资料的审核
(一)明确分工,协调推进。
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对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等情况的资料审核工作,部门之间做到不越位、不失位。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普通借读生资料审核工作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