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小升初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衡量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建立全方位、经常化的督导检查机制,纠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未按规定科学划分学区、未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和实行随机派位、未落实招生“八公开”制度等违规行为,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公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的,一经查实,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凡民办学校存在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省教育厅将从5月份起,建立对各地小升初工作定期督查及接受举报制度,对违规情况严重的县(市、区)及学校,除通报批评并责令纠正外,将对其主管人员和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