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籍注册
开学后,学校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运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入学新生进行信息采集和学籍注册,实现一人一籍和人籍一致。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的治理作用,严格控制学生无序流动,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招生工作领导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区政府招生工作巡查组:重点督导、全面巡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三)区教育局:制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规划各学校学区范围。
(四)大学区招生工作组:统筹协调解决大学区内学生入学。
(五)区属各学校:执行省、市、区有关招生规定;负责学校具体招生工作和电脑均衡编班工作;负责对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宣传和解释。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受社会关注度较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区招生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区政府招生工作巡查组将全程跟进规范,区教育局将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学校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守工作底线
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全面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做到招生工作“六公开”,即学区范围公开、入学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做到招生工作“六严禁”,即严禁跨学区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考试或竞赛为依据选拔学生、严禁举办重点班或教工班等、严禁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招生工作巡查组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驻点督查,坚决整治 “打招呼、递条子、送人情”等违规现象,彻底杜绝“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的违纪行为。区教育局监察室将设专职纪检监督员,并设立招生工作监督举报平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学校或个人将一查到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