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行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监〔2011〕19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5〕3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莲都实际,特制定2015年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入学。
小学不得私自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证明),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不能随班就读的聋哑和智障儿童,可向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莲都区培智学校)申请就读,联系电话:2253158。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835人,91个教学班;全区民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175人,31个教学班。
三、招生办法
(一)民办小学
1.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学校通过面谈方式进行自主录取。民办小学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核准后执行,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鼓励学校实施小班化教育。
2.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新生,不再参加公办小学的划片招生。
(二)公办小学
公办小学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1.城区公办小学
(1)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划片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学区划分及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2)城区户籍一年级新生入学采用网上报名(不含联城街道)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8:30—7月4日17:30。
(3)联城街道户籍的新生实行现场报名。7月7—8日,请家长带上户口本原件到联城小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