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乐山外国语学校、乐山艺术实验学校、乐山市更生学校等民办学校,不划定招生地段,依据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各民办学校在6月10日前完成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学生名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被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乐山市中心城区户籍学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2.“电脑派位”招生录取
(1)“电脑派位”录取对象
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属于“电脑派位”录取对象:
①未被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②户籍在泊水街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柏杨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通江街道办事处通江社区、岷河社区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肖坝街道办事处竹公溪社区、肖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大佛街道办事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非农户)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于6月2日至6月4日将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在外地学校就读,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拟回乐山市中心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外地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公章),于6月2日至6月4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街116号,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二楼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残疾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注意见,经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直接安排就近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2)“电脑派位”录取办法
按照“依据户籍、划分片区、电脑派位、公开录取”的原则,将学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号、所属片区输入电脑,由电脑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进行随机派位公开录取。
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初中学校有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五中、乐山七中。
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及学校招生计划,以青果山社区、石雁儿社区、演武街社区为界,按照社区划分为城南、城北两个片区,北为城北片,南为城南片(含青果山社区、石雁儿社区、演武街社区)。
城南片的学生由电脑直接派位到乐山五中就读;城北片的学生,按照城北片初中学校(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七中)的招生计划,进行随机派位录取;若城北片符合“电脑派位”学生人数大于城北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未被城北片初中学校录取的城北片学生由电脑调配到乐山五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