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衢江籍在衢江城区经商创业人员子女:具有衢江区户籍、第一监护人在衢江城区经商创业需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监护人独立经营的营业执照(实体店与执照合一,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实体店)、相关完税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房屋租赁协议。
该条两类对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8.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须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家长必须携带入学对象前往报名。
(3)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4)适龄儿童必须与第一监护人同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