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做好201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2015年滁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滁教体基〔2015〕11号),区教育体育局《琅琊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定的学区,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环境及办学硬件条件等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凡属我校学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可在规定时间(8月25日——26日)内来校报名注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学区认定及相关证件
为了确保我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区教育局2015年新生入学有关文件精神,凡属我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新生家庭坚持“住房与户籍统一”的原则,这里的“户籍”指的是琅琊区户籍,户主原则上应是父母;“住房”指的是居住地,有效证件是房产证,祖孙三代始终住在一起,且父母在滁城无住房的,可认定为有住房;无房产证的家庭需提供一年以上能够反映户主住址的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及购房契税票据、水电费缴费单、天燃气开户单等,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或成员。(以原始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为依据)
(2)有住房但非琅琊区户籍的学生入学。按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就近在我校入学(需出具房产证或能够证明实际住址的有效证件,包括购房契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