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民办小学有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由学校于2016年6月10日以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
(7)未在昆明就读的昆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需申请公费学位的,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教育局统筹安排。
(8)各初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入学的学生,若接收无正常分配入学手续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初中学籍。
2.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从2016年起,本市辖区内所有民办初中招生全面实行免试入学,一律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得通过培训机构考试录取。民办初中学校按照“统一报名、免试入学、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招录学生。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昆明民办教育网,接受学生报名,不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报名、招生等工作。
限报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方式:当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确认数小于或等于2016年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部免试录取;当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确认数大于2016年招生计划时,按照“电脑随机选号+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的50%,通过电脑随机选号的方式录取,招生计划的50%,由学校自主录取。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不再参加对口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参加公办初中划片入学。
为维护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保障小学升初中分配入学的有序进行,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小学毕业生学业评价后进行,即在6月20日以后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时间自行招生。受委托招收公费生的民办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评价
1.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小学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体现义务教育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评价采用等级加激励性评语的办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2016年小学毕业生文化考试采取和期末考相统一的方式,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时间全市统一为6月18、19日;其他学科作为考查科目,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切实做好命题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命题的质量,加强考务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