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70%给予补贴。
16.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7.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技能鉴定补贴?
青财社字〔2011〕2371号等文件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技能鉴定补贴的审核拨付比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程序和方式,由鉴定机构或个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灵活就业
18.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19.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青政办〔2013〕149号规定: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10万元、总额50万元以内申请为期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两年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可扩大到100万元以内。创办微利项目、个人或合伙初次创业项目(除国家规定不予贴息外)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